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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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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离婚怎么分割股权?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沈辉律师 时间:2022-10-11 点击数:0
都知道离婚时要分割共同财产,一般的财产都知道如何进行分割,那你知道股权如何进行分割吗?循定律所成都婚姻继承沈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解析】
首先要清楚分割的婚后的共同财产“股权”,如果是其个人财产的将不进行分割,分割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而公司股权分割也是最为复杂的,其分割股权应当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来变更股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
一、直接转让
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就一方名义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进行分割时,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部分或全部股份转让给股东配偶的,应经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有不同意,则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相应的股权。
二、作价补偿
作价补偿即公司股份归于一方,但需要以货币形式补偿对方。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
三、其他分割方法
除直接分割股权和折价补偿外,实务中还有拍卖变卖以及竞价分割法,先对股权进行评估作价或变现,然后双方分割股权价款,或者一方取得股权另一方取得股权价款,此类方法本质与折价补偿并无太大差异。
【法律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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