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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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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循定普法」谈谈再婚:吴雅婷说自己没有资格再接受爱情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04-14 点击数:3
选择一段婚姻最根本的目的是什么,对于很多初到婚龄的人来说,也许婚姻意味着对爱情的承诺,婚姻意味着幸福的双人生活,但是对于再婚的女人来说,婚姻也许就不再是简简单单的有一个人能和自己生活。
经历了离婚,要再婚,很多人会不再做爱情的梦了。
比如吴雅婷说自己没有资格再接受爱情。离婚是一场爱的解散,是一个承诺的分崩离析。离婚后会陷入深深的怀疑之中,“别人有很多更好的可以选择,为什么要选择我呢?”
每个人都有再次被爱的权利。希望吴雅婷能够乐观自信一点,开始新的生活或许会有压力,但要相信自己值得被爱。
并且法律规定,我国婚姻自由,不管是一婚还是二婚都是正常的婚姻,所享有的权利和福利各方面都没有区别,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不同的就只是,二婚登记需要带上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离婚判决书,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是否单身。
但是再婚之前需要仔细的考量感情,考量对方,是一件十分必要的事情。
再婚一定是因为有十足幸福的把握,一定是因为这个人是真心地爱且愿意真心的付出,愿意为你奉上一辈子的承诺。再婚不该随便对待,如果再婚不能给你幸福,那就别轻易打破一个人的生活。
希望经历过婚姻失败的人都能先安逸自我,再去遇上那个会对你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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