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浅析非婚同居的财产纠纷问题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2-10-18 点击数:1
背景介绍:个体化的崛起、大城市中较高的生活成本、一个人在外打拼的孤寂……这些现实因素让越来越多的城市青年开始找一个伴“报团取暖”,选择了非婚同居的生活方式。伴随近年来非婚同居现象越来越普遍,同居关系期间所引发的财产纠纷层出不穷呈上升趋势。
概念解析: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1、非婚同居期间买的房怎么分?
协议优先。非婚同居当事人存在同居协议的,在同居期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应优先适用其同居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认定该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同居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进行约定的情况下,才由法律对其产生的财产纠纷进行调整。
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一)》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会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2、同居期间给对方的钱财是不是彩礼,分手后能不能返还?
同居期间一方赠与的财物,不属于彩礼,不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一般不需要返还。贵重的以结婚为目的赠予的物品可以要求退还。
3、同居期间一起做生意赚的钱怎么算?
我国法律规定,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一般而言,同居关系中,财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认定是谁的;另一方不同意,则必须提出充分证据。双方共同创造、共同经营所赚的钱应当按共同共有处理。
律师提醒,如果在同居开始时,双方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约定,很多日后的纠纷就可以避免。虽说在两人感情好时,这么做似乎有点难以启齿,但是与可能会因为权益不清而导致的尴尬和伤害相比较,两个人理智地进行约定还是值得的。当然,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我们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咨询。
抖音: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
沈律师电话:13438213501
上一篇同居生子,孩子由谁抚养?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