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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夫妻财产有罪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3-09-08   点击数:0

一、转移夫妻财产有罪吗

转移夫妻财产没有罪。转移夫妻财产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罪名,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

1.双方协商原则。

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

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如果一方有家暴行为,受害人需要治疗的、因家庭暴力失去工作或者影响正常工作的,以及在财产利益方面受到不利影响的,在财产分割时应得到适当照顾。因此,无过错方可以多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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