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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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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什么算重大疾病?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3-10-30 点击数:0
背景简介:小龙和小兰经媒人介绍,认识三个月后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结了婚。结婚后不久,小兰发现小龙性格异常暴躁,动不动就骂人、摔东西,后面才从邻居的口中的得知,小龙婚前患有“躁郁症”,也就是这个原因,方圆十公里的姑娘不愿意与其相亲,更别谈结婚了。
小兰面对此种情形,应该怎么处理呢?
小兰可以在得知小龙患有“躁郁症”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并请求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问:什么属于重大疾病呢?
答:重大疾病的认定标准应从两个方面出发:
一是足以影响另一方当事人决定结婚的意愿
二是对双方婚后生活造成重大影响。
具体为:
第一,严重的精神类疾病。严重的精神疾病可以细分为两类,一类是发育迟缓智力低下型,指出生前或出生后产生的中枢神经系统发育障碍,表现为以智力低下为主的症候群。另一类是情感障碍类疾病,如躁郁症和精神分裂症。
第二,与性能力和生育功能有关的疾病。这种情形也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性功能疾病,即一方存在导致性障碍、性无能的疾病。第二类是影响生育的疾病,区别于前者,它强调影响“形成胚胎”的重大疾病,如精子无活性等不孕不育问题。
第三,高风险遗传性疾病。这类疾病源自基因遗传,遗传概率极大,严重影响后代健康,不符合优生优育要求,法律上禁止生育。
第四,严重的传染性疾病。它不仅对患者自身健康造成严重损害,而且极易传染给配偶、家人,进而扩散到整个社会,因此,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等作了具体规定,并将其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这三类疾病均具有较强的传染性。
但是,上述重大疾病范围只能作为《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适用的要件之一,是可撤销婚姻的充分非必要条件,当事人是否隐瞒了患病情况才是本条适用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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