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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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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非婚生子继承权探析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3-06-29 点击数:0
《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并未对非婚生子女的概念予以明确规定,按照通常理解,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现实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二是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子女;三是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第1款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些同等权利自然包含同等继承权,所以私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上述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是继承的独立的继承主体,对于父母的财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父母立有遗嘱,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尊重立遗嘱人对遗产的安排。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也就是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配偶一方去世,在继承遗产之前,会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特别约定的一般是一人一半。配偶一方的财产分割出来后,剩下一半才作为另一方的遗产处理。所以,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死者)一方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并未对非婚生子女的概念予以明确规定,按照通常理解,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现实生活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未婚男女所生的子女;二是已婚男女与第三人所生子女;三是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所生子女。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第1款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这些同等权利自然包含同等继承权,所以私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条规定,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上述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是继承的独立的继承主体,对于父母的财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父母立有遗嘱,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尊重立遗嘱人对遗产的安排。
根据《民法典》第1153条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也就是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配偶一方去世,在继承遗产之前,会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除特别约定的一般是一人一半。配偶一方的财产分割出来后,剩下一半才作为另一方的遗产处理。所以,无论是婚生子,还是非婚生子,都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死者)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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