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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4-06-21   点击数:0

一、再婚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吗

再婚并不意味着与孩子无抚养关系。再婚中,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取决于双方是否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这种关系主要体现在继父母是否负担了继子女的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或是否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

如果形成了这样的抚养教育关系,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就产生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二、再婚的法律规定

再婚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符合法律条件的男女可以进行结婚登记。在申请再婚时,有一些特别规定需要注意。

1.如果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其前次婚姻关系如果是在国外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

2.离婚的外国人在我国申请再婚,需出示离婚证件,并根据其前次婚姻关系的解除方式,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此外,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需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3.我国驻外使、领馆应为经驻在国公证和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过的离婚证件办理认证手续,并为长期或已在国外取得合法居留权的中国公民出具或认证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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