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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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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分财产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4-08-16 点击数:0
婚姻存续期间可以分财产吗
婚姻存续期间确实存在财产分割的可能性。在特定情况下,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这些法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夫妻一方存在非法转移财产(如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非法增加共同债务(如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财产公证的有效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公证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这些约定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些约定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2.对于法定的个人财产,可以直接持相关证件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
3.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则需要双方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并随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4.只要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且不存在无效情形,同时公证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该公证就是合法有效的。
5.夫妻关系是一种法律所规定的共同共有关系。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拥有财产的所有权,通常不得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6.只有在共有的基础丧失,即离婚时,才能请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
7.为了更好地保护夫妻一方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的婚内财产分割。
婚内财产分割的条件
1.婚内财产分割并非随意可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夫妻一方存在非法转移财产或非法增加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夫妻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但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在这些情况下,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分割共同财产。
2.婚内财产分割还需要注意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
(1)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财产约定协议书,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2)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婚内财产分割才能得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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