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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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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女方单方面起诉离婚能否诉讼保全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4-05-10 点击数:0
一、女方单方面起诉离婚能否诉讼保全
1.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女方单方面起诉离婚并认为存在恶意转移、隐藏、挥霍或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的情况,从而产生危机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她有权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2.当情况紧急时,这种保全措施是必要的,以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
3.我国的法律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有特别规定,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或个人财产采取保存措施,并要求提供合理的财产担保。
二、恶意转移财产风险
1.在离婚案件中,恶意转移财产是一种常见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于一方当事人为了逃避财产分割或债务清偿,故意将财产转移至他人名下或进行不当处分。
2.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转移已有存款、不将收入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转移一般物品、私自出售房屋以及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等。
3.恶意负债也是一种常见的风险,例如制作虚假的欠条、虚报开支或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这些行为都可能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减少或债务增加,从而危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
三、防止财产转移措施
为了防止财产转移风险,当事人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
1.要搜集对方存折线索和收入状况线索,以便在必要时申请法院查询转账记录和审查开支的合理性。
2.对于不动产的转移,要保留好购房发票或其他凭证,并在发现转移行为时及时主张买卖无效。
3.对于一般物品的转移,也要保留好购物发票或其他凭证。
4.要警惕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显失公平并侵犯夫妻一方或公司利益,可以主张其无效。
5.对于制作虚假债务和虚报开支的行为,要与债权人对质、审查开支凭证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必要时向有关单位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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