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离婚财产分割 > 房产分割 > 正文

恋爱分手,男方买房如何分割?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3-28   点击数:0

恋爱时共同买房是甜蜜的承诺,分手后房产分割却成了棘手难题。近日,不少网友咨询:“恋爱期间男方出资买房,分手后房子怎么分?” 今天就带大家一文理清法律要点,避免 “人财两空”!

 

1️⃣ 男方全资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
这种情况最简单!根据《民法典》第 308 条,恋爱期间双方无夫妻关系,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由其全资购买,通常会被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女方若未出资,无权要求分割。划重点: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证明房产与对方无关。

 

2️⃣ 男方全资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
此时可能有两种认定:

 

  • 视为赠与:若男方明确表示将房产赠与女方(如书面协议、聊天记录等),且已完成过户,房产归女方所有。
  • 按共有财产分割:若无法证明赠与合意,法院可能认定为共有财产,根据双方贡献分割。例如,男方能证明全资购房,女方可能需返还出资或补偿部分房款。

 

3️⃣ 双方共同出资购买
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原则上按出资比例分割。若有书面协议约定份额,法院会优先尊重协议;若无协议,需提供转账记录、共同还贷证明等证据。例如,双方共同支付首付并还贷,法院可能判决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因无法确定份额而等额分割。

 

4️⃣ 以结婚为目的购房
若购房时明确以结婚为前提(如双方沟通记录、亲友证言等),可能被认定为 “附条件赠与”。若最终未能结婚,男方可主张撤销赠与,要求女方返还房产或出资。例如,法院曾判决:男方为结婚购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分手后另嫁他人,房屋归男方所有。

 

律师建议:

 

  • 保留证据:出资凭证、购房合同、聊天记录等务必妥善保存。
  • 签订协议:恋爱期间购房,建议通过书面协议明确房产份额、出资方式及分割条件,避免纠纷。
  • 理性沟通:若已分手,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恋爱时的承诺美好,但涉及大额财产仍需理性对待。转发给你关心的人,一起学法避坑,守护权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