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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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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夫妻不知情的债务算不算共同借款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2-13 点击数:0
夫妻不知情的债务算不算共同借款
针对夫妻之间不知情的债务是否算作共同借款,关键在于该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具体如下:
1.若一方始终对此债务不知情,且该债务未明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通常可以主张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若该债务落在家事代理范围内,即便一方不知情,也可能因推定存在共同意思表示而被视为共同债务。
3.若无法直接推定,债权人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借款虽以夫妻一方个人名义进行,但实际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如此方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不知情债务如何认定共债
对于不知情债务的共债认定,首要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
1.在夫妻双方未共同签名或事后未追认的情况下,若债务系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则仍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除非债权人能充分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因此,不知情债务的共债认定,关键在于债务用途的界定及债权人的举证责任。
夫妻离婚单方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对于单方债务的处理,需明确区分哪些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以下债务通常被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逃避债务的情形除外);
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无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未经协商,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且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
4.以及其他明显属于个人应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等。
此类债务在离婚时,无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均由负债方个人承担,另一方无还债义务。当然,若双方事后有补充约定,则按其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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